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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0年高招加分政策公布 最高加20分


 大江網(wǎng)   2020-07-16 10:09:07 來源:中國江西網(wǎng) 編輯:肖文忠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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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江西網(wǎng)/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記者鄭周贇報道:近日,江西省教育廳下發(fā)《關于做好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確5類考生可以享受優(yōu)惠加分。

      5類考生可以享受優(yōu)惠加分最高加20分

      記者獲悉,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對象共有6類。其中5類考生可以享受優(yōu)惠加分,1類考生享受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

      經(jīng)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xiāng)(貴溪市樟坪畬族鄉(xiāng)等8個民族鄉(xiāng))和按照法定程序批準且經(jīng)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xiāng)長壽畬族村等82個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加5分。

      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烈士(公安烈士、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烈士)子女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20分。

      這些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一級、二級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的子女,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散居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5A級青年志愿者,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均認定作弊

      記者獲悉,享受招生錄取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須如實填寫《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考生申報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名承諾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

      對填寫《申報表》考生的資格進行逐級審核?h(市、區(qū))招考辦核驗證書(證明材料)原件,留存證書(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

      省教育廳對全省享受優(yōu)惠加分考生的資格進行逐一終審、驗訖后,《申報表》和證書(證明材料)復印件退回縣(市、區(qū))招考辦,由縣(市、區(qū))招考辦放入考生檔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申報工作中,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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